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应象母亲一样呵护中小科技企业

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应象母亲一样呵护中小科技企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德“金融科技与全球支付领域全景—探索新疆域”视频会议开幕致辞时表示,中国监管当局也在努力平衡好鼓励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他指出,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的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

我们说,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决不是鼓励企业像豺狼虎豹一样,生吞其他生物,而是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成为其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靠山,为其他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市场需求,让其他企业更好地为自己服务,并在服务中不断做大做强。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是常说的共赢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就业等就会起到最强的效应、最高的效率、最好的效果。

而从近年来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来看,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特别是普惠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服务、信息平台搭建服务,以展现大型企业母爱式呵护的同时,资本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母爱的本色则越来越少,资本那凶狠的牙齿,开始不断地冲向中小科技型企业。其中,与其有竞争特质的中小科技型企业,会成为“灭杀”的重点,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其“幸福”地杀死。

我们注意到,前几年,大型金融科技公司都加快了对中小型科技公司的并购、收购、投资入股步伐,且容不得中小科技型公司有什么讨价还价余地,必须完全接受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条件。一家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一年并购、入股几十家、上百家,甚至几百家中小型科技公司,这样的方式,决非中小型科技公司心甘情愿的,而是无可奈何的,是被强制当了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童养媳”,且永世不得再嫁,或者郁闷而死。

从表面看,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对中小型科技公司的并购、入股,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中小型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和股东,也能获得一笔收益或股权。但是,从创新的角度来看,却是致命的,是猎杀性的。因为,如果不是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强势,这些中小型科技公司很有可能做得更大、更好、更强,很有可能诞生更多大型科技公司。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猎杀中小型科技公司的行为,实质是在扼杀科技人员的创新动力(310328),是在阻碍技术创新工作。对相当一部分科研人员来说,他们需要的不只是钱,而是创新带来的希望和乐趣,是创新成果带来的成就和幸福。失去了创新的意义和价值,很多科研人员就会失去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更重要的,一旦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形成垄断,就会对各方面的工作产生不利冲击,创新的氛围淡了,愿意创业的人少了,消费市场的秩序乱了,消费者的话语权越来越少了,行业发展的空间小了,进步的潜力小了,等等。最终,对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鼓励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做大做强,决不是鼓励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成为一个个的资本大鳄。如果这样,宁可不要这样的大、这样的强,就要对这样的大、这样的强采取遏制措施,限制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行为,加大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如果大型金融科技公司非要坚持自己的错误行为,那就要依法实施整治。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只能扬长避短,而不能扬短避长。

也正因为如此,去年以来,监管层加大了对金融科技公司的规范和整治力度,对金融科技公司存在的过度运用资本手段、打压中小科技公司、扼杀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损坏居民创业氛围等方面的行为实施整治,要求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必须规范行为、健康运行。同时,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居民健康生活、影响居民身体的行为,也实施规范,如对游戏企业、游戏平台、游戏项目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对游戏时间等也提出具体标准,就是对大型科技公司的一种约束。

一项先进的技术诞生,必然会对传统行业、传统产业、传统技术形成冲击,这是十分正常的事。但是,这种冲击决不能是破坏性的、伤害性的、灭杀性的,而要具有竞争性、公平性、公开性,要对中小科技型公司展现更多母爱式的呵护、像母亲一样关爱中小科技型公司。否则,就必须通过监管手段,对非正常的竞争行为、灭杀行为实施打击。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创新、鼓励创业、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创新创业的行列之中,共同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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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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