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团省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务院批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品牌项目。我省“三支一扶”计划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连续实施了三轮,累计为基层选派1.9万余名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居全国前列,范围覆盖全省140多个县,近80%服务于深度贫困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为推动基层教育、农业、医疗、扶贫等民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国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出台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林业和草原局及团省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
二、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的新任务和新特点
我省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将紧紧围绕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培养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全省每年选拔招募不少于12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着力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按照新的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通知》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招募机制、培养管理、保障政策、就业创业、工作要求等6个部分,更加注重基层人才需求实际,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按照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确保贫困地区优先招人、高质量招到人。首次提出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结合乡村振兴基层人才需求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面向“双一流”大学考核招募“三支一扶”人员。
二是聚焦生态环保,拓展“三支一扶”服务岗位。新增林业和草原部门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拓展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对人才的需要。
三是聚焦培训培养,促进基层人才长远发展。加大“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鼓励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岗位锻炼、推行传帮带、导师制等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发现、锻炼和培养“三支一扶”人员。
四是聚焦正向激励,激发扎根基层奉献热情。第四轮计划中进一步优化了“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服务期满以及其他保障政策。明确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强化了考核奖励措施,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按考核等次给予一定奖励;加大了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按规定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管理,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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