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副区长韩强解读《台儿庄区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办法》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结合我区实际,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和《枣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制定《台儿庄区政策性文件解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12条,重点从牵头部门职责、文件解读范围、文件解读组织实施程序、解读材料主要内容、解读形式、解读信息发布渠道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实施办法》要求,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制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的政策文件需要进行解读。

关于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实施办法》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主办部门在起草文件时规定,主办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同文件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后,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多元化解读产品发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将政策性文件、解读产品、解读材料一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关于文件解读材料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规定,文件解读材料主要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关于文件解读的形式。《实施办法》指出,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主要包括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可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关于文件解读信息发布渠道。《实施办法》要求,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12345”政务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