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30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司法营商环境的建议)

鲁秋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司法营商环境的建议》(市政协第15309号)提案收悉,倍受启发,倍受教育!感谢您对枣庄信用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大有裨益。现就我市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整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社会信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认真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归集信用监管数据,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二是深化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印发《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攻坚方案》,构建以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为引领,以全量归集信用信息为基础,以监管执法政务诚信建设为保障,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重点特殊领域监管、全生命周期监管、全社会共同监管为重点的差异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探索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体系印发《枣庄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体系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并将2020年度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给各级各部门,打造枣庄市“1+7+N”信用差异化管理模式,探索“通用型+专业化”信用分类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您的建议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市发展改革委将吸纳您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感谢您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918

    (联系人:李梦舒,联系电话:3185256)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