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济政字〔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坚持公开公平。推进监管信息依法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分级分类。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监管机制,根据信用分级和科技领域特点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坚持科学高效。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经营干扰最小化。
(五)坚持寓管于服。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营造利企便民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积极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法规处会同各监管处室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各监管处室每年一季度,根据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工作需求,制定本处室负责事项对应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法规处汇总。
(三)加强事项监管。各监管处室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导入工作平台。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各监管处室进行复核,经复核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无错误的予以维持。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由各监管处室负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及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提升公正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强化法治保障。法规处会同各业务处室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监管程序、细化监管流程,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健全法治保障。
(三)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各处室要积极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加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要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管处室和执法检查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但监管对象因其他原因出现问题的,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免责。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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