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绿色金融大道发展专项规划》的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绿色金融大道发展专项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出台背景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9年视察重庆时,要求“重庆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中体现母城担当,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中展现渝中作为,渝中区利用域内历史文化串联起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

二、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集聚200家各类绿色金融机构,辖区绿色信贷余额占全市35%以上、绿色债券余额占全市30%以上,保险资金绿色投资、绿色基金投资增速位居西部前列,基本建成重庆绿色金融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高能级建设绿色金融机构集聚创新区积极引进绿色金融运营总部、绿色金融研发中心、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等。支持成渝法人金融机构互设分支,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加快打造中新合作金融服务业产业园,引导东盟绿色金融资源及机构入驻。

(二)高标准建设绿色低碳示范街区对金融大道街区整体、市政设施、各类生活工作元素提出绿色低碳示范控规要求,打造单体建筑低碳标杆,优化生态宜居环境。

(三)高质量建设重庆金融历史文化展示区再现打铜街下半城金融机构旧址群历史风貌,对产业业态和配套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布局重庆金融历史博物馆、绿色金融成果展览馆。

(四)高水平建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在绿色金融创新试点、绿色金融生态建设、绿色金融基础设施项目落地等方面,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加强与京沪相关单位合作,开展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等领域前瞻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研究。

(五)高起点建设绿色金融创新中心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发行各类创新型绿色债券,鼓励创投基金孵化绿色科技企业,鼓励区内保险公司探索各类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积极争取一带一路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在渝投资力度。

(六)高站位建设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积极引进绿色认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绿色项目融资培育辅导推介、绿色项目评估认证、绿色金融咨询培训等配套服务。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完善共建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智库等的协作,共同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

(二)强化载体支撑。加快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投入使用一批金融楼宇,力争在2025年预留60万方、2035年预留100万方载体空间。

(三)加大政策支持。及时研究出台《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渝中区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综合运用多种补偿工具,增强对绿色融资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缓释能力。

(四)加强交流合作。加强成渝融合,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在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积极开展中新金融合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碳达峰:碳排放进入平台期后,进入平稳下降时间阶段。

碳中和: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

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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