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社区建设等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做好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5、开展社区服务,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军优属、扶残助残等工作,不断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
6、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发展街道办事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及卫生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街道办事处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9、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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