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惠明栋
职务:局长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含机关党建),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
姓名:王 涛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自然与生态保护、农村环保、清洁生产、生态创建、秸秆禁烧、四减四增、环保督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环境管理科、生态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姓名:赵广清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环境监测(含环境监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环境监测站(含监控中心)、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法制宣传科。
姓名:范声宇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核与辐射管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安全防控、固体废物处置、安全生产、环境应急、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环境监察大队、区中泰化工园区环境监察中队、大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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