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 《通知》中指定推荐名额的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下简称指定单位)和个人(院士)推荐的参评专利项目,示范园区和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自荐)、筛选和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将上报材料汇总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推荐,不得突破《通知》指定的名额。
(二)非指定单位的申报名额,由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专利项目的申报、初选,将初选后的参评项目连同推荐函(附件3)一并报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遴选推荐原则
为保证专利项目推荐的质量,在符合《通知》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优先推荐下列项目:
(一)山东省专利奖、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获奖项目;
(二)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专利文本质量好、保护措施合理,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价值专利。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的文件格式进行填报,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项目材料电子件,需以光盘或U盘储存)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件及电子件)报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为便于相关政策的落实,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应在2021年11月22日前书面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备案。
联系人:张建明 刘 菊
电 话:3179015
地 址:张店区华光路98号
邮 箱:zb9015@163.com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http://www.cnipa.gov.cn/art/2021/8/27/art_75_169682.html)
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3.推荐函(参考格式)
4.院士推荐意见书
5.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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