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胶州市水利局局长 王晓久
现将《胶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胶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胶水发〔2021〕176号)解读如下:
一、决策依据
1.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安监〔2010〕200号)。
2.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
3.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水建安〔2021〕88号)。
二、出台目的
加强和规范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工作,科学评价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分级考核,市水利局考核水库管理部门,水库管理部门考核物业服务企业。
(二)考核内容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主要考核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具体内容根据不同考核阶段分别确定。
(三)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考核分日常检查、监督检查、定期考评和年度考核。日常检查主要由水库所在乡镇负责,监督检查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监督检查,定期考评及年度考核采用听汇报、检查内业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将综合日常检查(占比10%)、监督检查(占比10%)、定期考评(占比30%)、年度考评(占比50%)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运用
定期对年度考核优秀或良好的服务企业进行表彰,在下一轮招标时给予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或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减当期服务费。
胶州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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