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完成

根据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我委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8个调整为5个,分别是: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正处级)、市社会信用中心(副处级)、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支队(副处级)、市价格监测中心(正科级,挂价格认证中心牌子)、菏泽国家粮油批发市场(菏泽市粮油技术监测发展中心)。除综合执法支队外,6月底前其他事业单位已经完成了挂牌、“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章程的制定及批复工作。改革后事业单位将按照“三定方案”及单位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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