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全面创新核心位置,把创新型省份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核心支撑。2020年1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0〕26号)。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科技改革攻坚,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切实发挥起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夯实科技基础。为此,市科技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吸纳17个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分管领导审核后,形成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审议稿)》。文件经市委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4大部分,共24条,主要政策突破点包括:一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围绕组织关键技术攻坚战、布局建设实验室、布局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二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搭建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水平、完善市属企业创新考核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三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围绕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推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鼓励外籍人才创办企业、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人员医疗待遇等5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四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围绕全面下放市属高校院所“六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市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三、组织实施

一是菏泽市科技局和17个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做好服务。对《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保障顺利实施。

政策文件: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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