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级农业产业化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渝农发〔2019159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农业企业自愿向我委书面申报,填写市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由我委初审通过后,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委行文推荐。

三、资料要求

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好,于20231122日前报送至南岸区农业农村委。电子版请扫描PDF档发至电子信箱:648619174 @qq.com

联系电话: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 罗老师023-62900117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区行政中心B3号楼1402

附件: 1.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

       2.市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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