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级农业产业化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渝农发〔2019〕159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农业企业自愿向我委书面申报,填写市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由我委初审通过后,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委行文推荐。
三、资料要求
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好,于2023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南岸区农业农村委。电子版请扫描PDF档发至电子信箱:648619174 @qq.com。
联系电话: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 罗老师 023-62900117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区行政中心B区3号楼1402
附件: 1.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
2.市级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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