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西城街道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要求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部分地区出现的耕地“非粮化”倾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政策措施作出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我街道制定了《南川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并举,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四五”时期,构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机制,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在72.8万亩、30.8万吨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玉米等谷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进一步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适度发展市场效益好的甜糯玉米、优质酿酒高粱、高蛋白大豆、鲜食甘薯和高淀粉甘薯等特色杂粮。

1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2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强化“两区”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

3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分解落实粮食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和项目审核,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

)深挖耕地种粮潜力。夯实基础设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示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开展耕地培肥措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提升耕地产能。落实技术措施,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复种指数,促进增产提质。延长产业链条,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提高种粮效益。

  )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撂荒地清理调查,切实推进撂荒地利用,健全补贴机制,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

  )培育发展种粮主体。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示范创建,加大创业支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项目补助和信贷支持。

)完善种粮支持政策。及早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持续开展送农资下乡活动,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切实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野猪等生物危害。

  三、保障措施

  (一)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街道要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实行党政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监管指导服务。

  (二)强化日常监测。抓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防止耕地“非粮化”,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耕地治理等纳入考核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社区(村)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安排相衔接。强化宣传引导,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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