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9月13日讯,有投资者向精工钢构提问, 你好!贵公司2021年中报利润表投资收益3373.12万元,附注显示主要是权益法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包括苏州建信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380万,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41万等。为什么这些投资收益没有列为非经常性损益?这些业务和公司主业有关系吗?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对苏州建信汉康、浙江精工能源科技的投资均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解释及规定,上述投资收益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