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枣庄高新区召开管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将于近期印发。本次政策出台是枣庄高新区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的新举措,是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为统筹系统地整合企业科技创新每个环节的奖励措施,使区内企业能够通过政策引导更加全面有序地开展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工作,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枣庄国家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本政策对现有的零散政策进行了统筹整合,在延续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做修改调整并增加了新的内容。编制过程中考察借鉴了其他国家高新区的经验,综合考虑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市、区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本区实际,广泛征求了管委会相关班子成员、各部门、运营公司、企业意见。从结构上看,对平台建设、科研立项、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创新成果运用、成长经营、经济效益、项目申报、品牌建设、荣誉奖励10类指标另加扣分项共11类指标进行管理评价,并设为一级指标。前10类指标按照科技创新链递进关系行设计和排序,好理解、好记忆、好推广。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荣誉激励、项目支持和融资支持。政策正式印发后,枣庄高新区将召开发布会、组织政策解读培训、建立“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积极申报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的国家级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
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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