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万盛经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地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7年,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提出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国家标准和达标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明确要求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工作。

2013年,我区成为重庆市首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区评估的四个区县之一,全区义务教育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迈进势在必行。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要求,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21年8月16日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开启了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征程。

二、总体目标

在全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校际、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到2023年,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全部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申报市级综合评估验收和国家督导认定。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教育经费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编制“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化解部分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升办学条件,解决部分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问题。优化师资配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深入实施教师“区管校用”、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和“走教制”,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和评定工作。增加运动场地,优化场地布局。关爱特殊群体,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是实施精细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齐开足课程,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制度建设,开展“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创建工作,打造校园文化。

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广泛宣传我区教育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成就,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21年7—8月),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整改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标准》,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针对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班进行专项督查,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每一项指标达标。

申报阶段(2023年10月),申报市级综合评估验收和国家督导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情况纳入部门、镇街绩效目标考核体系,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其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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