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济南市冷鲜肉销售管理措施(试行)》(济市监〔2021〕7号)。现对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加强冷鲜肉销售管理,严格落实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是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济南市冷鲜肉销售管理措施(试行)》,先后征求了相关处室、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内容
(一)肉品销售单位
1、落实主体责任,冷鲜肉销售单位要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实施自我承诺,保证冷鲜肉销售质量安全。
2、严格进货查验,查验并留存“两证一报告”,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3、公示销售信息,实施亮证、分区销售。
4、严格制售行为,落实“五个严禁”要求。
5、依法处置过期肉品,对过期、变质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建立销毁台账。
(二)市场监管部门
1、建立监管台账,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市场。
3、引导社会共治,将冷鲜肉销售质量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4、严惩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并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本管理措施试行1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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