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8月2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业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10月,我市被数字山东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为了推进试点建设,结合《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市级指标》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需于民”专项活动、到南方“四市一区”学习调研、与国家信息中心等专家进行深入座谈研讨交流,并充分征求15个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34个市直部门(企业)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2.工作目标。2022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通过三年努力,2025年年底前,力争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

3.主要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1个商贸物流特色品牌;打造1个高铁新城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4.实施步骤。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巩固提升等四个阶段,分步骤实施,查漏补缺,确保顺利完成2021年10月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中期评估和2022年年底的建设验收。

5.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资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等支撑体系建设,保障主要任务、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主要特点

1.建设“城市大脑”。通过学习考察南方先进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并请国家信息中心座谈指导,提出建设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22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扎实推进“四大”目标任务。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四个主题,统筹推进试点任务建设,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3.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临沂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仓储系统。“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4.打造高铁新城建设区域示范。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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