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利津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工作实施细则》文件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我县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项目落地进度,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利津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利政办发〔2021〕8号)

三、目标要求

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建立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为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审批咨询指导、代办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四、实施原则

坚持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便捷高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五、主要内容

(一)确定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主要围绕辖区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有帮办代办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县级及以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及国家鼓励类、科技创新类等投资建设项目。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帮办代办服务人员队伍,每个乡镇街道、单位建立3-5人的帮办代办队伍,形成代办员名单对外公布。

(三)明确工作职责。代办员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实施提前介入、定制专属办事流程、提供咨询指导、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等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四)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各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合力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有力、协同联动到位、整体推进高效。在实施帮办代办工作过程中,要运用会商联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强化对帮办代办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帮办代办队伍的培训,提升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日常督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违规帮办代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文件: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利津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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