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沟村委会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钢城征补公告〔2021〕32号
为保障济南市钢城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西沟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西沟村委会土地位于西沟村委会,征收土地总面积0.2672公顷,均为农用地(水浇地0.267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颜庄供电抢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电力设施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济南市钢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24.849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执行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共计39.8813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64.7309万元,由钢城区财政局拨付到颜庄街道西沟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资金6.012万元,由钢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钢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颜庄街道办事处、西沟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钢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钢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75815507。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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