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1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扶持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申请主体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新业态平台企业。(新业态平台企业是指以上四类)
二、受理条件
(一)平台企业按规定为其灵活就业人员购买1年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已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三)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在多个平台企业灵活就业的,由灵活就业人员确认一家平台企业申请补贴。
前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补贴一次、最高补贴100元,保险费数额低于100元的,按照实际数额补贴,且不与其他职业伤害保险补贴重复享受。意外伤害保险1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发放给企业)
四、申请材料
(一)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
(二)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
(三)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和花名册。
五、申请流程
(一)平台企业持相关材料向企业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二)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政策文件链接:http://rsj.weihai.gov.cn/art/2021/4/28/art_46802_266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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