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2021〕25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普查、安全隐患整治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21〕4号),结合江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治理。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地下设施与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地下设施之间纵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二)坚持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开展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以下简称“设施普查”),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三)坚持依法推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各方责任,强化区级统筹和属地管理,加强工作协同,打破行业、领域和部门壁垒,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创新方法。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手段、模式、理念的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启动既有成果评估和设施普查。

2022年底前,全面开展设施普查,建立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并启动实施,按要求汇聚既有成果和已完成的普查数据。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重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消除。建成我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实现我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既有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基于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有序管理和数据更新,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普查,消除既有隐患。

1.明确设施普查范围。本次设施普查范围为城市建成范围区内市政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街巷和其他公共区域;河道两侧(至河道堤肩两侧外20m);对穿越非普查区的主干管线不能中断,以保持主干管线的连续性。普查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类型主要包括: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废弃工程等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地下人防工程设施;给水、再生水、排水(雨水、污水和雨污合流)、燃气、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道路管理范围内地下的不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的其他工程。

2.全面开展设施普查。编制全区设施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区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编制的设施普查相关技术规范,明确普查范围、设施分类、普查数据建库和汇交标准,开展设施普查和数据汇交。各设施权属单位以既有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资料为基础,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指南为依据,以调查、探测为手段,全面开展辖区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形成普查基本信息报告和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3.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完成数据汇交。参照市级“1+3”的平台架构体系,建立我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并同步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包含的地下空间、地下人防、地下管线等三个子系统,用于支撑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监控预警等业务工作需求。我区各部门在完成普查工作后,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完成数据处理建立本级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专题数据库,并在2023年底前完成向市级平台各子系统提交和汇聚。同时,要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做好数据共享,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建设并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4.消除设施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相关指南和标准,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全面排查各类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在设施普查时,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设施权属单位通过现场踏勘和探测实施,掌握地质灾害、地下空洞、设施沉降、超龄使用、结构性塌陷等安全隐患,并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记录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人防、窨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等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明确设施权属单位为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进行及时处置。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加大抢险工程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切实降低设施运行隐患。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5.更新改造老旧设施。加强城市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制定改造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功能缺失的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城市老旧供水、燃气等管网更新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节约利用。对城市排水管网,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及时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推进城市电力、通信等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清理城市“蜘蛛网”。推进城市人防工程、地下通道等老旧设施升级改造,避免事故发生。

(二)加强统筹,增强安全韧性。

1.强化规划统筹。根据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科学编制城市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分层使用地下空间,实现有效衔接,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2.加强体系化建设。以道路为中心,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快易涝区域整治,补齐排水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提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大力推进紧凑型、缆线型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城市架空线网下地,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型管廊有机衔接的综合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

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或整改责任单位要统一认识,增强质量安全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工程质量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等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加强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到整改有落实,工作有措施。

(三)完善机制,提升运维水平。

1.落实管养责任。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运行维护责任,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设施权属单位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加强智能管理。积极搭建供水、排水、燃气等设施物联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物联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提升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辅助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3.开展效率评估。结合城市体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并及时整改,保障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4.完善技术标准。根据重庆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信息共享及信息系统集成等相关地方标准,建立与国家标准体系互补的地方特色标准体系,保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更新、共享、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设施建设普查、安全隐患整治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检查督导工作推进、议定事项和其他交办事项的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将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资金保障。老旧设施的更新改造和隐患点整治的经费由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承担。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相应的区级资金保障方案。

(三)确保数据安全。区住房城乡建委及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工表

2.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分工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1

区住房城乡建委

牵头全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和考核。指导地下空间相关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区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地下空间子系统建设和数据汇交。结合城市体检开展效率评估。

2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城市管线子系统数据与区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并向市级平台完成数据汇交,进一步指导地下管线设施普查。

3

区人民防空办

指导地下人防工程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地下人防子系统数据与区级综合管理信息品台对接并向市级平台完成数据汇交。

4

区统计局

区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信息数据纳入统计范畴。

5

区委机要保密局

对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

6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共同下发的渝建〔2018〕543号文件要求监督指导本行业管线权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南,加强城市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7

各街道办事处

认真组织开展设施普查、安全隐患整治及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8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负责设施日常维护和巡检工作,按要求开展设施普查和成果汇交,负责安全隐患整治及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附件2

江津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建设年限

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

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区级地下空间子系统、地下人防子系统和地下管线子系统的集中展示及数据整合。实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综合管理、可视化展示、专题分析及辅助决策。

②开展现有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治理工作,保障数据价值。

③配备稳定可靠的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④建设专线网络,保障数据安全访问及共享。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2023

2

地下空间子系统

①建设城市地下通道、地下道路、地下停车场、地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专题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②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子系统,实现各类地下空间数据汇集,分级实现地下空间各类数据浏览、查询、统计、专题分析等功能。

③系统向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汇聚。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2023

3

地下人防子系统

①建设城市地下人防设施信息专题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②在已有人防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城市地下人防子系统,实现城市地下人防设施数据管理。

③系统向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汇聚。

区人民防空办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2023

4

城市管线子系统

①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专题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②根据渝建〔2019〕458号文进一步更新和完善城市管线子系统建设。

③系统向江津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汇聚。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2023

二、设施普查






5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调研及评估

开展辖区建成区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既有成果评估,提出下一步设施普查工作计划。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

6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辖区建设区范围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1


7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采集及普查

①完成辖区建成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采集工作,形成普查基本信息报告。

②对辖区建成区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摸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③向市级平台对应的子系统实现数据汇聚。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1-2023

三、安全隐患消除






8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消除

①制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计划并限期消除。

②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进行及时处置。

③落实设施权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2-2025

四、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9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2-2025

五、智能化建设






10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

开展供水、排水、燃气等设施物联感知网络建设,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物联感知系统,提升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

202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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