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
关于征求《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各镇乡、街道,江南新区,区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区级林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渝林政法〔2015〕9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送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9月2号前将修改意见(盖注公章)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姚妩娟;联系电话:58548046;邮箱:819313351@qq.com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区级林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渝林政法〔2015〕9号),结合万州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以森林或林地资源为主要生产经营对象,联结农户与市场,进行林木和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经济实体,对区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有较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并经万州区林业局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 龙头企业的认定与管理,坚持实事求是、逐级申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控制总量、区域平衡的原则,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申报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万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正常合法运营的涉林企业;
(二)按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类别不同,其总资产规模、生产规模、市场份额等均应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中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60%以上;
(三)辐射带动作用。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产供销有机结合,能规模性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带动农户的数量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四)产品竞争力。企业主营产品在区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产销衔接良好,年产销率在95%以上;企业产品有注册商标;企业营销网络健全,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居于区内领先水平;
(五)企业盈利水平。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财务指标优良,没有债务纠纷,效益突出;
(六)企业信誉信用。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偷税漏税、无乱砍滥伐、无毁林占林,不拖欠工资,不拖欠社会保险金,不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户红利;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七)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能及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机制和新模式,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水平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生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服务企业应有相应行业的较高资质;
(八)产品质量安全。人造板、木(竹)浆造纸、木(竹)制品等须经省级授权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生产经销的果品质量达到国家无公害标准;果品种植企业无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果品食品加工企业产品须通过QS认证;
(九)林产品专业市场。经营林产品专业市场的企业应产权清晰,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服务工作及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运行比较规范;
(十)对涉林科技创新型、生态文化创意型、外向型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企业推荐具体标准见附件1。
第五条 龙头企业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区属企业直接向区林业局申报。其它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辖区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备齐基本材料。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农服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后,上报区林业局,并附书面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二)考察审核。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审核。
(三)认定。对认定通过的龙头企业,在重庆万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区林业局授予龙头企业称号。
(四)区级林业龙头企业每三年认定一次。
第六条 龙头企业的监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监测与评价。
(二)每三年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评价一次。被监测评价企业需报送《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监测情况表》(附件2),龙头企业在获得称号后的次年起,每年2月25日前向区林业局上报监测材料。
(三)经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继续享受龙头企业称号。
第七条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书(附件3)。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情况证明、企业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证明。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企业自有生产基地的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企业年度工作总结。
(六)其他材料。专利、成果证书,食品、药品合格证,高新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绿色(有机、森林)食品等。
第八条 龙头企业优先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支持申报市级林业龙头企业;
(二)市级、区级特色效益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扶持;
(三)国家和市级林业贷款贴息政策;
(四)国家、市级和区级林业造林补贴、良种补贴、森林保险、农业综合开发、技改、科研等有关扶持政策;
(五)支持申请国家或市级产业化项目资金;
(六)对龙头企业自营并经区林业局认定为短周期人工工业原料林的,龙头企业可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并编制采伐限额。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龙头企业称号,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一)弄虚作假,骗取龙头企业称号的;
(二)存在骗取、套取或严重违规使用国家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三)企业不按规定要求提供监测材料,或监测不合格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环保责任事故的;
(五)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六)其它应当取消称号的情形。
第十条 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的,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按申报认定程序重新申报认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标准
附件2: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监测情况表
附件3: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书
附件1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标准
一、木竹种植与培育类。种植、培育木竹原料林基地的企业,总资产规模在300万元以上,木竹原料林基地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自有资金投入占比达50%以上)。种植、培育木本粮油、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经济林基地的企业,总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解决不少于20人就业。
二、林下种植(养殖)类。利用林地资源开展林下种植和养殖的企业,总资产规模在3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或养殖规模在200羊单位以上。解决不少于20人就业。
三、林木种苗、花卉类。种苗生产和销售企业总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苗圃规模300亩以上,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企业总资产规模8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带动的农户数量20户以上。
四、加工类。
(一)木(竹)加工:以生产人造板、家具、木制品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总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人造板生产企业3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木材加工企业1000万元以上(其中:人造板生产企业5000万元以上)。木竹加工企业通过自营或合作等形式,定向建设1000亩以上的原料林基地。解决不少于25人就业。
(二)木本粮油、蚕桑、干果:加工企业总资产规模3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解决不少于20人就业。
(三)林产化工(含生物质能源):以生产松香、松节油、樟脑、冰片、栲胶、紫胶、木竹炭、活性炭、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染色品等林化产品类的加工企业,总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定向建设1000亩以上原料林基地。解决不少于20人就业。
五、森林旅游。以森林景观为依托开展森林生态休闲、疗养、观光、旅游等服务的企业,总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量1.5万人次以上,解决不少于30人就业。
六、科技创新、生态文化创意类。涉林科技创新型、生态文化创意型企业,总资产规模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解决不少于5人就业。
七、林产品流通、林业服务类。以林产品运销为主的林产品流通类企业,总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以林产品批发、销售为主的林产品市场类企业,总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以林业规划设计、咨询评估、技术指导、信息支持、融资中介、体系认证等为主的林业服务企业,总资产规模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附件2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监测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主营产品 | 从业人数(人) | |||||
固定资产 (万元) | 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银行信用等级 | 带动农户数 | 合同订购额(万元) | ||||
三年度纳税 总额(万元) | 年 | 年 | 年 | |||
三年度纳税后利润总额 (万元) | 年 | 年 | 年 | |||
企 业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林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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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书
企业名称(盖章):
类 型:
联系人及电话:
地 址:
邮 编:
填 报 日 期: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推荐审核表
企业名称:
主营产品 | 从业人数(人) | |||||
固定资产 (万元) | 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银行信用等级 | 带动农户数 | 合同订购额(万元) | ||||
三年度纳税 总额(万元) | 年 | 年 | 年 | |||
三年度纳税后利润总额 (万元) | 年 | 年 | 年 | |||
企 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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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乡 人民 政府 (街 道办 事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林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1 | 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登记类型 | 法人代表 | 总经理 | 企业地址 | 邮编 | 电话(传真) | 网址 | ||
2 | 企业类型 | 开户行 | 信用等级 | 资产负债率 (%) | 有无自营进出口权 | 年创汇额 (万美元) | 创汇额区级行业排名 | 主要销售国别
| ||
3 | 资产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三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 三年度税后利润总额(万元) | 三年缴税金额(万元)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
4 | 销售收入(万元) | 以林产品为原料的主营产品销售收入 | 主营产品林木资源年消耗量 | 主营产品名称 | 主营产品年产量(吨) | 区内市场占有率(%) | 企业基地情况(亩、头、只) | |||
种植面积 | 养殖量 | 基地所在地(镇乡) | ||||||||
5 | 是否有专门研发机构 | 是否获省部级或区级科技进步奖 | 是否省部级或区级高新技术企业 | 是否有专门质检机构 | 产品是否有环保标志 | 产品在历次抽检中是否合格 | 主营产品是否为绿色产品 | 是否达到 ISO 质量管理要求 | “三废”排放是否达标 | |
推荐重庆市万州区林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续)
序号 | 最近三年度主要原料收购情况(吨、元/公斤、万元) | 三年度带动农户情况(户、元) | 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 | 是否按保护价收购林产品 | 是否为林农提供系列化服务 | ||||||||||||||||
名称
| 年 | 年 | 年 | 年 |
合同制 |
合作制 | 股份合作制 | 其 它 | |||||||||||||
购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购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户数 |
户均收入 |
户数 |
户均收入 | ||||||||||||
总量 | 合同定额 | 市场价 | 合 同 价 |
总量 | 合同 定额 | 市 场 价 | 合同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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