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解读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济市监〔2021〕6 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指导做好行动方案实施,现对有关要点作出解读。

一、《行动方案》制定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19〕17号)等文件均提出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梳理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总结提炼地方和金融机构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围绕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入园惠企行动的目标任务,形成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和行动目标

《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要求,聚焦产业园区,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积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基层,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产业园区、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及面显著扩大,被质押知识产权的实施率明显提高。其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系列活动90次以上,新增20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质押融资,其中专利权质押融资件数达到1000件以上。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面向未来三年,聚焦“入园”和“惠企”,以服务和指导产业园区为主,兼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上工作。行动内容主要包括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三个方面,全面构建起“高价值专利+优势产业+高端服务+质押融资”四位一体的入园惠企对接模式。

(一) 措施优化行动。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质押融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调研,加强指导力度,引导树立高质量导向,不盲目追求扩大质押数量。针对金融机构,发挥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企业融资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给予资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融资积极性。会同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产业园区、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帮助园区、企业等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工具箱和金融机构资源库。

(二)模式创新。

一是推动举措创新。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是推动标的创新。建立混合质押模式,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进行打包质押,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丰富质押物范围,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银行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鲁智贷”、“科融e贷”等特色产品的推广力度,探索“人才团队有身价、知识产权可作价、成果转化能估价”三价融合贷款模式。

四是推动质物处置创新。充分发挥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专业化机构作用,联合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和可行模式,更大程度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三)服务提升行动。

定期开展召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交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分享成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做法,定期开展入园入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活动,常态化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银企对接会。

四、《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部分,对各区县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发挥好统筹作用,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把握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省会建设等国家、省、市战略,结合辖区产业园区、合理安排活动内容,细化落实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及时做好质押融资企业统计监测,有关数据和材料报送工作,工作中产生的数据等要及时报送,做好集中展示宣传和年度总结,确保《行动方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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