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印发《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安排部署,推动我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我州实际,特制定《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在全州各县(市)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西昌市、会理县、普格县先行试点,其余各县逐步推进。2021年,全州各县(市)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到2023年,试点县(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县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试点县(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县城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三、工作措施

《方案》明确,要从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题活动、公共机构先试先行、开展示范片区建设、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保障、坚持“共同缔造”、加强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推进工作,同时明确了各方面工作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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