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的补充通知

川自然资函〔2021〕667号

各省级地勘单位,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川自然资函〔2021〕640号)印发后,部分单位在新用户注册、项目申报过程中提出疑问。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用户注册和登录

(一)新用户注册。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202.61.89.138:8080/stmhww/stmhww/login.html),

点击“外部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申请表》并打印、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用户注册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cgtkjc@163.com),或邮寄至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邮编:610045)。如项目申报单位需申请多个项目、注册多个用户的,请项目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用户注册申请表》,按上述方式统一交省国土科研院实名审查。

(二)老用户登录。如存在老用户无法登录的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人员重置密码,联系电话:028-87039019、87036116。

二、项目申报数量

(一)自筹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原则上不限数量,应根据申报单位实际科研力量确定申报。

(二)申请专项资金、配套资金项目。严格按照“各地勘单位和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以上申报数量含联合申报”要求申报。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以局为申报单位,每个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市(州)局为申报单位,每个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私企申报要求

私人企业申报需按要求在四川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实名注册,并经所属市(州)自然资源主管单位同意后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不占用该市(州)项目申报额度。《项目申报书》“上级单位”盖章一栏,由所属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章。

四、外省单位申报要求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第三条规定,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

因此,外省单位不可申报四川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配套资金科研项目,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自筹资金项目。

五、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已申报并通过国家、部、省等科研项目的,同一项目不允许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不同项目可以申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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