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月27日湖北举行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1+4”系列文件精神新闻发布会
8月27日,湖北举行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1+4”系列文件精神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科技厅厅长王炜、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冯艳飞、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红兵、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现宾、湖北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蔡铂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长期以来,科技竞争,一直都是地区和各级竞争的重要战场。当前,更为激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强省建设。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4个配套文件。根据大家的关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以及4个配套文件的重要内容。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省科技厅厅长王炜先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冯艳飞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赵红兵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现宾先生;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蔡铂先生。
首先,请王炜先生介绍科技强省建设“1+4”政策出台背景、特点、框架内容。
湖北省科技厅厅长王炜: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
科技创新是湖北谋在长远、干在当下、赢在未来的战略之举。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4个配套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下面,我就《意见》及相关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今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成立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的省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强调以系统观念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建立“1+4”政策体系。“1”,即由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为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4”,聚焦人才发展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财税金融支持、土地资源配置等4个方面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强省总目标,以构建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激活创新要素为主线,包括创新目标、体系、能力、转化、人才、要素、环境七个方面,共24条。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第一,高起点谋定建设目标,对标先进,提出“三大目标定位”。一是努力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二是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创国家实验室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提出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成交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研发机构比重等5项指标实现倍增。
第二、高标准构建创新布局,服从服务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构建7个层级的创新体系。一是锚定创建国家“两个中心”目标,把湖北东湖科学城打造成为“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世界一流科学城,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二是支持襄阳、宜昌建设省域重要科技创新中心,组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科技创新联盟。三是推进全域协同创新,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区)40家以上;国家高新区实现市州全覆盖,建设省级高新区30家以上。四是建设高水平实验室,坚持“一室一策”建设10个左右湖北实验室,省市区3年建设期内每年共给予每家5000万元运行经费。五是推进建设10个左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与湖北实验室融合创新,增强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能力。六是积极创建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对获批的国家重大创新平台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配套支持。七是大力发展企业研发机构,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企业建设省级研发机构。
第三,高要求部署重点任务,聚焦“三个重点方向”,推进11项主要工作。
突出协同创新,提升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接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前瞻部署实施一批战略性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一批交叉前沿研究平台。二是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卡脖子”核心技术,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科技重大项目,省级对每个项目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培育10家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100家龙头企业,优先扶持1000家重点企业,滚动培育10000家后备高新技术企业。
突出市场导向,围绕源头供给、渠道畅通、转化服务、产品应用、成果评价等5个关键环节,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建设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资助;大力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加快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以及“光芯屏端网”和绿色低碳等领域重大创新产品应用。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提出15条具体举措,既有项目支持,也有平台搭建,还有评价奖励。比如:对单项投入使用经费达50万元的横向项目,考核评价时可视同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按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平台型、网络型创新联合体;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制度;实施院士专家引领高端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院士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推动院士专家科技成果在鄂落地转化;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可按照相关规定获得70%-99%的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突出放权松绑,激活用好各类人才。一是加强高端人才集聚。建设武汉国家人才高地,优化整合人才计划,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顶尖人才。二是推进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园区结对合作机制,精准选派“科技副总”“科技专员”“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三是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从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流动、激励和生态环境6个方面,创新提出16条激励措施。
第四,高质效实施创新举措,从政策支持和创新环境两方面,强化6大支撑保障。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支撑。配套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建立服务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财税金融生态体系,提出13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用好省级税收政策自主权,明确2025年前执行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政策,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三是优化创新发展空间。配套出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6条具体措施,既有集成措施,又有创新举措。将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对省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兜底保障。降低科技创新项目用地成本,探索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等多种方式供应科研用地。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科技创新汇报;省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五是推进科技管理改革,更大力度给项目管理放权、给经费管理松绑、给科技人员减负、给人才流动清障。
六是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失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可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推动“1+4”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科技支撑。
谢谢大家!
张修富: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建设科技强省的关键在于吸引更多创新人才、集聚更多创新要素。请问在集聚人才、用好人才方面,有何新的政策举措?
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冯艳飞: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应勇书记也强调“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驱动,首先要‘驱动人才’”。正如您所说,更好“集聚人才、用好人才”,是我们研究制定政策的基本导向。
作为“1+4”政策体系中“4”的第一份文件,省委组织部在牵头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时,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力求体现政策文件的配套性、突破性、针对性,以思想破冰引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突破,围绕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流动、激励和生态环境6个方面,提出16条创新举措。
在人才引进方面,制定了“精准引进高端创新人才”“扩大人才对外交流合作”等措施,突破性提出“建立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通道”“实行引才激励约谈制度”等创新举措,明确“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重大驱动效应人才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设上限”等硬措施,切实提升我省引才政策的影响力和开放度,全面展示湖北招才引智的诚意和决心。
在人才培育方面,制定了“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支持行动”“打造战略科学家发展平台”“加强创新性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5条措施,明确提出近5年引进培养50名战略科学家、500名创业领军人才的阶段性目标,创新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技术经纪人专项培养计划”等人才专项,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5%、80%的遴选指标加强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重点支持,着力补齐创新创业人才结构失衡短板,整体推进不同层级、不同梯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才评价方面,重点围绕“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突破性提出“实行人才引进推荐认定制”“完善符合科研人员岗位特点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改革举措,细化“破四唯”操作办法,更好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研氛围。
在人才流动方面,重点针对科技人才在区域、行业和产业分布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突破性提出通过“建立‘人才驿站’”“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引导科技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在经济社会主战场建功立业。
在人才激励方面,制定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3条措施,突破性提出“对在湖北自贸区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政府补贴”等改革措施,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回应广大科研人员的期盼,推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激情进一步释放。
在人才生态环境方面,聚焦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反映最集中的子女上学难、住房保障难、看病就医难、创新创业难等问题,突破性提出“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联席会议机制”“可利用用人单位自身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完善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等务实举措,解决人才的现实困难,缓解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才能够更加安心、更加专心地投入创新创业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人才发展激励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断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打造“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生态。
湖北之声记者:
《意见》提出要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这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目标。请问争创“两个中心”对我省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目前我省如何开展争创工作?
湖北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蔡铂:
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科学中心是党中央在新阶段新格局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新的创新体系布局。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将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和湖北东湖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放在突出位置,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重大战略进行系统谋划部署。
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中游城市群和中部地区的核心城市,对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崛起战略实施起着重要支撑作用。武汉在科教资源、枢纽地位、城市能级、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了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拥有若干重大空科技基础设施等独创性创新资源,具备建设“两个中心”的基本条件。
创建“两个中心”,有利于利用武汉自然环境优势和科教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科技创新支点;有利于以武汉为战略支点形成东西南北多个创新发展轴,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有利于加强我国科技与经济的战略纵深,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有利于利用新一轮产业转移促进中部地区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进内陆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探索以需求、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资源流动、集聚,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当前,我省正立足新发展阶段,争创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科学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重点谋划“一城、多区、圈层协同”的空间规划布局,形成梯次联动的全局创新格局。高标准建设100平方公里的东湖科学城为核心承载区,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围绕光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与汽车产业、生命健康产业等优势领域,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区、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和生态绿色智慧宜居区,提高创新资源的集中度、新兴产业的集聚度、创新生态的显示度,形成具有全国吸引力、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打造“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化”梯度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格局,促进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就地孵化转化,实现区域经济内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迈进创新型国家前列作出湖北贡献,建成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科技创新战略支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记者:
资金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请问湖北如何保障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如何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引领的作用?
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红兵: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现快速恢复性增长趋势,比2020年同期增长65.4%,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财政保障能力逐步恢复。但比2019年同期仅增长1.8%,财政压力依然存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科技支出一直以来都是各级财政重点保障的领域。为此,我们将全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减收增支因素影响,采取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多渠道筹措资金、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给科技企业降成本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基础研究方面,侧重于长期、稳定的投入方式。一是建立湖北实验室经费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以所在市区政府投入为主,建设期内省、市、区按照每个实验室5000万元/年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补助,并统筹国家和省相关科研项目支持其科学研究。目前,七大湖北实验室2021年度运行经费3.5亿元已全部到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将根据建设进度予以安排。二是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需地方落实的建设和预研预制经费由省、市、区按照1:1:1比例筹措。目前,省财政已先期安排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资金1.16亿元。三是统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自然科学方向)等,每年投入约1.7亿元支持自然科学研究。
在支持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主要是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机构给予奖补,激励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创建成功的,按平台含金量,分类分档给予奖励。
在支持产业和企业创新方面,主要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同时,通过遴选产业链供应链关键重大项目,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落实中央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支持政策,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和数字化产业发展等,侧重对产业链创新链“卡脖子”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成果应用方面等给予补助。
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主要是有效发挥引导基金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倡导社会投入、多渠道融资等,解决R&D社会投入不足的问题。另外,对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和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给予奖补。
在税收政策方面,主要是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给科技企业降成本。在落实好现行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叠加地方税种优惠征收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配合省直相关部门,督促各级财政不断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我省科技创新环境,提高我省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谢谢!
央广网记者:
《意见》部署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对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出了更多需求。特别是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管控严格的情况下,在保障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现宾: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科技创新项目落地,需要国土空间规划服务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围绕省委省政府科技强省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牵头制定了《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强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
(一)在优化科技创新产业空间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服务方面。一是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落实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合理布局和优先保障科技创新用地空间,资源要素向科技创新产业优势地区倾斜。将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二是统筹和强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由省统筹编制跨区域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有条件的市(州)要制定相应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三是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在教育、卫生、交通、环境配套设施等方面,优化完善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是支持在高新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统筹生态环境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二)在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和实施更具吸引力的用地政策方面。一是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健全区域资源要素统筹机制,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用地在区域内统筹利用管理。切实保障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只要是重点发展的科技创新项目,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实施灵活用地方式。适应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需求,可以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科技创新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三是降低用地成本。科技创新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享受优惠政策。
(三)在鼓励集约高效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方面。一是对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二是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科技创新产业的,可享受支持政策。三是科技创新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四)在探索更加符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规律的新型用地政策方面。一是鼓励开发区(园区)等探索新型产业用地(M0)供给。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用地政策。二是允许适度建设配套服务设施,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科技创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生活配套设施不便、职住不均衡和人才住房保障等问题。
(五)在发挥自然资源行业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方面。一是提供高效优质的用地服务,当好科技创新项目服务“店小二”。二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矿产、地质、测绘、规划等行业管理和科技要素优势,大力支持湖北实验室建设,积极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
湖北日报记者: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关键,是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丰富、人才资源富集优势的重要途径。《意见》也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专章内容进行部署,请问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情况怎样?下一步还需要解决哪些重点问题?
王炜:
省委书记应勇强调,科技强省建设关键在转化,要以“钱变纸”推动更多“纸变钱”。省科技厅不断优化环境、健全体系、创新机制,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功获批,中部地区首个示范区落户湖北。示范区以武汉、襄阳、宜昌为重点区域,以政策先行先试、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五链融合为特色,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新模式。
二是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初见成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湖北工业大学开展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今年以来,湖北工业大学已实施专利转让(许可)36项,数量超过2020年全年,改革做法和成效获得国家科技部肯定。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为基础,以科惠网为核心枢纽,布局建设146家站点,构建了“纵向联动、横向互通、覆盖全省”的技术转移体系网络。培育建设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9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设立湖北技术转移学院,累计培训13000多人次。
四是“联百校转千果”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建立“省长推动、厅长搭台、校长带货、市长引智”机制,举办14场对接活动,吸引近1500万人次在线参与,促进高校与企业达成800余项合作意向,意向金额近30亿元。今年,又举办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暨首届湖北技术成果交易会,开展“鄂来拍”“鄂来揭”“鄂来投”等活动,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持续向好。截至7月底,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148.38亿元,同比增长60.7%。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加大力度推动落实《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成果展示及转化中心,充分发挥中科院育成中心作用,推动“两院”院士成果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在鄂转化。二是加快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持续推进“联百校、转千果”“鄂来拍”“鄂来揭”等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三是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研究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成果“怎么评”“评什么”“谁来评”“怎么用”等问题,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四是深入实施湖北工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及时在省内高校院所推广。
谢谢!
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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