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解读人: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臧浩宇

  一、起草背景

  目前,新区现状工业用地面积118.83平方公里(含仓储用地31.87平方公里),占2018年省政府批复的新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6%,相较于国内一线城市和传统工业强市在规模占比方面差距较大。为稳定新区工业用地基本盘,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全区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约164平方公里,占2018年省政府批复的新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5%。

  二、起草过程

    为规范新区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强化保护工作严肃性,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引导城市更新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在借鉴参照其它城市经验,并提请工委、管委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完善的基础上,经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工业用地保护线的划定和动态维护、工业用地保护线的管理和监督、附则等4部分共计22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工业用地保护线是指为保障新区工业发展空间,由区政府批准公布后,在一定时期内需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区域。

  (二)工业用地保护线分为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工业用地保护蓝线。工业用地保护红线是为了保障新区长远发展确定的长期保护的工业用地界线,保护期限与新区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工业用地保护蓝线是为了稳定新区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保障现状产业空间有序过渡,自《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用地保护规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应严格保护的工业用地界线。

  (三)工业用地保护线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如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确需修改的,需按照“总量不减、质量提升”原则进行等量置换,涉及工业用地保护红线的调整需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涉及工业用地保护蓝线的调整需经区规委会审议通过。

  (四)鼓励在工业用地保护线内开展配套政策的创新,鼓励属地大功能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择若干条件相对成熟的产业用地,进行连片改造,为高端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空间保障。区行政执法部门、各大功能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工业用地保护线内的工业用地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业用地用途管制,对工业用地涉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办法》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5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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