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后,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交通厅部署,积极稳妥、紧凑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目前,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执法人员划转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经从整合组建执法队伍、破除机构重叠和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改革期,转入厘清职责职能、构建高效运行综合执法机制、增强素质能力的新阶段。因此,我局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从2021年开始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尽快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行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交通厅决策部署,以中办、国办印发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改革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标、任务、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这个短板弱项,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确保在机构重设、资源重组、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尽快实现素质提升、能力提升、效能提升、形象提升。在实施范围上,以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兼顾县区执法队伍;在行动措施上,既内强素质、又外塑形象,既抓“软件”提升,又抓“硬件”建设,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在任务分工上,部省联动,既加强上层统筹,又夯实基层基础。按照上下联动、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的原则,努力形成全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行动方案》提到的素质能力是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基层基础等。《行动方案》重点围绕上述这几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提升举措,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行动方案》对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方面的提升安排主要有哪些内容
在提升法治素养方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活动,加强执法人员的参与感,提升体验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在提升文化素质方面,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持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学历结构。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
四、《行动方案》关于执法监督工作相关情况安排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精神,从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双向发力,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方案》从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手机应用程序等公众参与渠道,为公众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参与度。《行动方案》同时提出了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等务实举措,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调研了解相关问题,督促提出整改方案,及时跟进整改结果,确保整改见实效,工作有提升。
原文: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东交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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