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117号)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动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机制,全面实现高质量的“异域通办”。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办理模式、服务支撑、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动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新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2021年6月底前在我市实现落地。74项“跨省通办”事项,2021年年底前实现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第二部分办理模式。一是加强数据驱动,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二是实施收受分离,拓展“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可在线下的异地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三是开展流程再造,推动“多地联办”。对无法实现全程网办且涉及异地多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异地一地收件、各地跨区域协同、平台共享材料数据、属地分别高效办理,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

  第三部分服务支撑。主要包括完善通办事项清单、提升通办事项标准化水平、提高市民服务中心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等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监督等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政策咨询

  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电话:8839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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