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市“互联网+监管”能力,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雅安市“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工作目标
一是围绕国家2020年度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第三方评估结果以及省政府“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考核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1年底,建立监管事项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机制,实现业务协同联动,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完成省市县(区)三级监管信息资源对接汇集;二是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及其数据资源整合,形成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六项重点工作,分别是全面对标评估结果制定提升方案、优化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加快推进监管系统对接和数据汇集、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建立信息报送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加快提升系统使用能力。
(一)全面对标评估结果制定提升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方案,重点解决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执法人员注册比率、用户月活比例、“双随机、一公开”汇聚数据量、监管对象数据准确率、投诉举报数据准确率等方面问题。
(二)优化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完成监管事项的认领、新增、完善、审核等工作,形成本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同时,要将自建监管业务系统内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内统一的监管事项进行逐一对应、逐一梳理,确保监管事项名称、编码和监管行为信息等要素一致。重点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标准统一,实现动态更新,为数据汇聚、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三)加快推进监管系统对接和数据汇集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接尽接”“纵向到底”的原则,认真排查自建监管业务系统,确保市、县(区)的监管业务数据全面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部门无监管系统的,监管业务工作人员可直接登录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可直接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账号登录或新注册账号登录),进入监管行为采集系统,填报监管行为信息数据,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归集。
(四)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已建“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系统的,要与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监管数据共享;未建系统的,要依托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监管信息,实现监管数据汇集。要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在省级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梳理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工作时,要将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下发的信用分类结果信息应用于专项检查(包括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活动。
(五)建立信息报送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服务门户的“监管动态”“曝光台”等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实现风险预警线索接收、处置、反馈闭环,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更多具备行业特色的风险预警模型。
(六)加快提升系统使用能力
《工作方案》提出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在2021年8月底前,组织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登陆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注册(认证体系已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通),分层级组织召开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提升各地各部门(单位)平台应用能力。
为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附《“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指标提升重点任务分工表》,《分工表》明确了13项国家重点考核指标,并明确了考核指标的具体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在雅安落地落实,《工作方案》从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加强评估督促做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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