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主体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主体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主体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实施方案》(张行审发202128,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张店区探索实现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开展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以下简称证照“三联办”),实现从市场主体开办到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推动我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证照“三联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介绍市场主体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一是确定一张清单,一次告知,即初步确定证照“三联办”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一次性告知办事企业群众;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形成依托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所有申请材料一窗受理,业务科室同时审批的集成办理流程;三是健全风险防控,建立办理进度全面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协同、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保障支持。

四、《实施方案》主要意义

推广市场主体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我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体制优势,拓展延伸了办事链条,合理组合最小颗粒化办理项,通过流程再造、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集成服务,推行“一窗受理、后台分流、 同步办理、一次办好”的工作模式,实现市场主体证照“三联办”套餐式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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