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政策出台背景
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推进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号)和区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吸收各部门意见后,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挂网公示,并完成了文件公平性竞争审查,通过了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审定后以区府办名义印发。
政策主要内容
这份《实施方案》作为我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纲要性指导文件,主要分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是确定了工作目标。到2022年,正式运行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1所,建成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升级改造镇(街道)敬老院21所,建成运行镇级养
老服务中心16所,设置互助养老点207个;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不低于90%,镇(街道)敬老院和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65%。
二是明确了主要任务。从“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推进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积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农村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照护支付能力、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业态”等十四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
三是制定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民生实事进行部署推进,强化定期督导和绩效评价,督促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落实财力保障,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并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配套政策。
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23-49826356。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