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武玉强解读《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8月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武玉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马祥东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

李  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

主持人

刘琳琳 沂蒙精神研究中心副主任

《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0 1 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和基本内容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办证难”,大多时间跨度长、成因错综复杂,主要存在办理主体灭失、擅自加层加建等问题堵点,群众反映强烈。去年5月1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措施落地;6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今年1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政策;1月20日,我市印发《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力争用半年的时间基本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年时间全部化解;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刘家义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加快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并将该项工作列为了省委、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之一。3月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2021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将“积极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列为了全市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

为加快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审议出台《若干意见》,已于8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其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化解措施、工作要求四部分,重点对办理主体缺失、用地手续不完善、工程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购房发票开具等方面遇到的九大类问题,提出27条具体意见,特别是在证缴分离等方面创新突破,明确规定:“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欠缴规费、土地出让价款的,可以按证缴分离原则,在追缴费用的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会为一大批情况复杂、长期得不到化解的“老大难”项目,破除政策障碍,提供解决方案。

0 2 关于《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四方面情况:一是试点指导思想,二是试点基本原则,三是试点范围,四是试点任务。

(一)试点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动产登记与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紧密结合起来,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部门协作共享,充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络化、智能化、人性化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试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简化登记流程,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梳理各类登记事项,关联集成相关业务,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三是坚持资源统筹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行政资源效能,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业务协同流程,对人员安排、窗口设置、数据共享等行政资源进行统筹调配。

(三)试点范围。在临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范围内(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经开区、高新区、临港区)开展试点。鼓励支持其他县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四)试点任务。一是优化登记事项。制定不动产“慧登记”配套制度规程,明确范围、制定标准、规范流程,以制度先行引领试点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建立电子档案管理机制,制定《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全覆盖。二是创新完善机制。改进不动产登记审查婚姻状况模式,实行承诺制;进一步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人民法院等单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预告登记”,登记系统与房产交易系统交互共享获取商品房销售电子合同及相关信息,实现已备案合同商品房预告登记全覆盖。三是深化数字赋能。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加快推进在线身份认证安全技术应用,研发移动端认证及意愿确认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实现“无纸化”、全天候、全地域、零次跑的“全程网办”模式;优化税务、公安、民政、卫健、法院、市场监管以及水电气暖等多部门与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信息交互应用,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零纸质材料申请”;深化不动产智能审核功能,逐步将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人工审核向计算机智能审核转变,实现“即时办结、24小时智能审核”;优化网上电子缴税系统,提高网上缴税便捷度。四是加强安全管控。建立网办业务质量监控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登记风险,确保不动产智能登记质量和安全;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异地“容灾备份”工作,保护登记系统数据安全,为不动产登记全面“无纸化”提供保障。

答记者问

1 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情况和印发《若干意见》的目的?

我市于2018年9月28日,启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下设四个专组。其中不动产证办理问题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摸排城镇居民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项目602个,涉及群众46.57万户。截止目前,全市共化解城镇居民房屋产权历史遗留464个,惠及百姓41.73万户,完成率达到89%。其中,中心城区工作启动比较早、成效较为显著。据统计,近两年共摸排城镇居民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11个,涉及群众29.92万户,截至目前,已化解问题项目187个,惠及群众27.5万户,完成率达到91%。近年来因办证难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大幅度降低,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虽然工作已取得较大成果,但剩余的问题多为“老大难”、“硬骨头”,大都存在“政策难点”,涉及多个业务部门,比如申请主体灭失、无法开具发票等问题,推进难度很大。特别是,各县开展这项工作时间相对较晚,工作任务更为繁重。为有效消除政策障碍、梗阻,市政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若干意见》,先后经过调研论证、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司法审查、提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等环节工作,最终于8月4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2 请介绍一下我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适用范围和目标任务?

《若干意见》第二条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一是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国有土地上实际出售的城镇居民住宅。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可参照执行。二是相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应纳入市、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三是土地、房屋权属应不存在争议。四是小产权房不适用本意见。

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这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市级负责制定政策、统筹协调、方案审核、效能监督,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落实、信访维稳等具体实施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2021年底前,我市要将目前排查出的602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率达到95%以上,确实不能化解的明确化解途径和时限,最终实现应解尽解、应办尽办。

3 请介绍一下我市开展本次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开展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背景:

一是上级有要求。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然资源部出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财产便利度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把服务创新落实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上,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二是群众有需求。近些年来,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常被办证难、排长队等问题困扰,同时,企业群众办理融资借贷业务也时常面临周期长、融资难等问题。本次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将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部门协作共享,充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络化、智能化、人性化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试点有基础。我市自去年6月份上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以来,已陆续启动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无纸化”“全程网办”模式,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智能网办”模式,积极研发移动端认证及意愿确认功能,推广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应用,积累了一定的智慧登记经验。学习借鉴外地试点成果,充分发挥已有经验作用,加快推进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我市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4 请介绍一下我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计划实现的场景是什么样的?

本次试点将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综合创新改革,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全程网办”、部分高频登记业务“智能网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地域限制、24小时全天候在线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统一,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不动产“慧登记”新模式,树立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标杆,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形成全面、系统、可复制的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成果,为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借鉴。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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