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总局、省局要求开展酒类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现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总局、省局要求开展酒类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至2021年9月25日结束,在全市开展一次酒类市场专项检查,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把加强白酒市场秩序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去落实,努力遏制重大节日期间高端白酒价格不合理上涨的趋势。
二、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对批发、零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着力发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线索,发现违法及时查处。辖区内有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所应做好实地调研,了解其产品流通情况,做好政策宣传教育。
三、关注价格动态。监管人员要通过新闻媒体、市场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及时掌握白酒市场价格动态,为市场监管做好基础性信息掌控,为行政执法提供有效参考。
四、维护竞争秩序。严查白酒市场中出现的冒用、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包装及其他引起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对商品的性能、功能、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严查违法促销行为。通过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五、办好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消费投诉受理处置,做好投诉举报中的线索排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主动提醒告诫。各市场监管所通过微信群、发放政策提醒函等多种形式宣传价格政策和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做到价格自律、经营规范。
请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出动人员数、检查单位数、提醒告诫数、办理投诉举报数、责令整改数、立案查处数及罚没款金额等,有查处案件同时报送,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附件三表格通过金宏邮箱或微信群报送市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附件1:关于贯彻总局、省局要求开展酒类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开展酒类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pdf
附件3:酒类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4:政策提醒告诫书.docx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政策原文】胶州市局酒类市场专项治理通知.docx
胶州市局酒类市场专项治理通知.pdf
【政策解读】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胶州市局酒类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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