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审专业划分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州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电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法〔2015〕61号)文件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

    按相关文件规定,凉山州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凉山州水利局,负责全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专业划分

评审分以下专业,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电力类: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到2021年12月31日止,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到2021年12月31日止,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专或本科毕业,具备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并且任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连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贫困县和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

3. 提前1年申报条件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其享受提前1年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任现资格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论文要求

     1.申报评审工程师职务资格者,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1)在水利水电类行业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且论文已正式出版;论文如果是合著,本人排名应该在前三名。

  (2)主笔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入选市(州)及以上相关专业学会论文文集,且论文集已正式印发。

  (3)主笔撰写的专业技术文件,至少一篇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取得凉山州继续教育网(https://www.lszjxjy.com/)、电子科技大学(pcc.uestcedu.com)、西南交通大学(training.xnjd.cn)、四川创联国培中心(www.scjxjypx.com)等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线上平台证书)。

三、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查签章推荐后,由各县(市)水利局承办职称工作的人员统一报送凉山州水利局人事科。

    (一)个人申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的“申报人员”栏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并由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学历证书、任现职称资格证、论文、获奖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等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工作经历及资格进行初审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报人单位测评、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各单位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测评通过的,方可上报。

各单位对申报个人从任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单位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单位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栏签署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申报时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参加精准脱贫工作服务期间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不做强制要求。

  (五)个人准备申报材料。按照报送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准备。

(六)所有申报材料需报经主管部门、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及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规范、前后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两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凡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已评审通过的则取消任职资格,并且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须贴上申报人近期照片)。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1份(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凉山州水利局网上本文附件中下载)。

(三)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

(四)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1套。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六)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等材料。

(七)申报人本人填写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1份;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1份。

(八)未设立初评委的县(市)申报水利电力工程初级职务,可由中评委代评,送审单位所在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具委托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评委。评审结束后,由中评委复函所在县市人社职改部门评审结果,并由所在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发文及办理资格证书。材料报送参照中级职务评审材料规定。

装订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1册。

  2.所有中专以上学历证明材料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分别装订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页“填表说明”页后。

3. 申报材料请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袋上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并填写清楚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报专业等。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州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在职改办下文后20天以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

五、答辩

为进一步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答辩。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论文水平等内容。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凡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报送地点:凉山州水利局508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琼   冯捷

联系电话:0834-3230984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公示样本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

送审名单

          5.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凉山州水利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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