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做好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6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济南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2010年11月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第240号)等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地方储备粮的概念、文件适用范围,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各自职能职责等内容;关于收购、储存、轮换、动用地方储备粮业务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政策要求等内容;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等内容。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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