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正式发布实施
近日,《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该预案是全市防范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总纲,用于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修订后的总体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附则、附件等9章,相比修订前的总体应急预案,主要从6个方面强化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在组织指挥方面,对市应急委员会及其19个专项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日常工作构架再次进行了明确。
在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基本要求。
在工作原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基本原则,负责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方面,重新规范了突发事件各级响应机制、响应主体、响应标准,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分开。
在运行机制方面,对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措施要求和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
在预案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将全市预案明确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四大类,并明确了各个预案的具体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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