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德阳市“金桥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德阳市“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德委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德阳市“金桥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科学合理的安排和使用资金,不断完善“金桥工程”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促进资金使用与项目绩效管理结合,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在科技成果转化上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使用效益。
二、起草的法规依据
《德阳市“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德委办〔2021〕2号)、《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府发【2014】16号)。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根据《德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办发〔2014〕16号)的有关规定,“对设立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我市科技的发展和资金的投入,市级财政已设立安排了各类支持科技方面的专项资金,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德阳市德阳市“金桥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三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德阳市“金桥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完善我市科技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修订《德阳市德阳市“金桥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根据《德阳市“金桥工程”管理办法》(德委办[2021]2号),遵照了财政资金管理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市财政有关科室意见建议,因此,制定本管理办法具有可行性。
三、主要内容
1、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专项资金由项目资金和考核通报资助资金两部分组成,用于支持全市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在科技项目持有方和需求方之间搭桥,以及对开展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应用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补助和资助。
2、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实行总额控制的原则。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安排“金桥工程”专项资金总额。
3、支出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兼顾、绩效导向、科学管理”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的工作费用等支出,不得用于资产购置、贷款贴息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支出。
4、项目的申报和审核程序。由科技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独立法人单位,按照每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市金桥办根据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推荐情况,按程序进行项目初审、筛选,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推选项目,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经市“金桥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再按相关规定的程序报批执行。
5、监督检查。市金桥办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对项目的考核和验收。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严格管理程序、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检查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金桥工程”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有效期
本办法自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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