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和配套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办运〔2019〕6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1.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

   2.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职业资格中心,部办公厅、法制司、科技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