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9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问: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本遵循,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完善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优化服务。

问:主要公开哪些方面的信息?

答:2021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公开。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动态。主要包括:本部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转载本级政府网站等发布的重要信息。

五、其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问:主要从哪些方面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各科室、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配合协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安排局办公室组织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及时公开、真实公开。紧紧围绕我局全年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情况、进度。

三、严格公开程序

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遵循内容确定、严格把关、组织实施等步骤。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务信息,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不涉密,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四、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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