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0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正式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省级成果。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州)“三线一单”加快推进应用实施的通知》(川长战办〔2020〕2号)和《关于加快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的指导意见》(川长战办〔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全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并通过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拟订了《通知》。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省长战办“三线一单”发布程序要求,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通过我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基础上,起草了《通知》。先后2次发函征求县区和11个市级部门意见,采纳修改意见5条。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3条,采纳2条,另1条已协商一致。
三、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包括正文三个部分和附件,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对需要遵循的指导思想,达到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其要求进行了概述。第二部分主要任务,重点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等4个方面,对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了相应安排部署。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围绕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等4个方面,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宣传、实施、评估、调整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第四部分附件,展示了环境管控单元具体分布图(以省上入库矢量图为准),汇总了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统计管控单元,明确了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差异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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