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3号)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18〕1号)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有关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渝教财函〔2018〕28号)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1.2020年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
2.补报2019年扩招学生2019—2020学年学费资助。
(二)核心举措
1.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将《南川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告知书》发放到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通知并督促其按时申报,确保本辖区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知晓资助政策。
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
3.区教委、区扶贫办、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对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完成申请提交的学生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审定。
4.经审定后,学费资助资金代理发放银行根据提交信息为学生统一制作银行卡,于11月中旬前发放资助资金。
(三)资助对象
享受学费资助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是指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
(四)资助标准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家人在重庆市“贫困农户在线查询系统”,但学生本人不在重庆市“贫困农户在线查询系统”的不享受政策。
2.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身份的认证标准
在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贫困农户在线查询系统”中能查询到的重庆户籍大学生。学生高考时为重庆户籍,入学后将户口转到就读高校所在地的,视为重庆户籍。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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