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一、《内江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了一系列惠民生、保安全、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有力有效应对了地震及大暴雨灾害的考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特别是2014年以来,在部、省的大力支持下,初步建立起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防治、能力建设等四大体系,健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决策专业支撑机制。7年来,全市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077处,使3.6万余名群众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但是,受极端天气和地形地貌影响,我市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13处,特别是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仍有43处,迫切需要集中必要的时间、财力和政策进行攻坚,整体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内江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该计划是对《省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计划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工作思路、整治举措、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制度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加快构建起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内江市三年行动计划》这个文件包括总体要求、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等5个部分,共14条意见。 (一)总体要求。阐述了“全域整治、科学防控、分级防治”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以威胁5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分类施策消除隐患威胁的总体目标。通过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30处,受威胁人数减少6460人左右,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二)通过点面结合构建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增强全域风险防控水平。全覆盖开展5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区域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初步摸清隐患风险底数。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加大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安装运用,构建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点面结合“双控”机制,实现隐患点防控和风险区管控有机结合,有效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三)通过搬治结合实施重大隐患整治,筑牢生命安全保护防线。聚焦威胁50人以上的隐患点,按照“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原则进行整治,确因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对威胁50人以下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四)通过多元筹资构建分级投入机制,保障防治措施高效落地。提出了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等政策措施,来保障《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一是在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方面,明确要用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政策措施。可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提高搬迁积极性。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用地需求。二是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各级财政统筹本级资金,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风险调查评价、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威胁县城隐患整治和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需求,市级对任务完成较好、资金使用绩效较好的县(市、区)争取省级奖补。三是在健全多元化投入方面,支持县(市、区)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开展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力度整合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多渠道、多元化保障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资金。 (五)通过健全组织保障力度,凝聚合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健全防灾责任机制。明确县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二是加强防灾能力建设。支持市县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支撑机构等方式充实人员、加强应急技术支撑装备建设,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典型地质灾害案例,播放通俗易懂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片和“口袋书”,将地质灾害防范宣传覆盖到“最后一米”,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 三、关键点具体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快建立全域整治模式。具体内容上,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县隐患风险调查评价,在基本掌握底数的基础上,逐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源头整治,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二是变群测群防为“人防+技防”,健全完善科学防控体系。充分运用高分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科技手段,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和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在逐点抓紧抓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监测预警效能。注重依托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优势,强化基层防灾技术支撑。 三是强化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分级治理格局。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型、分层级落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责任,分年度、分区域制订实施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权责分明、保障有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变单一投入为多元投入,推动形成资金投入新机制。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为辅的投入新机制。通过探索使用一般债券、整合土地政策资源、落实受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化投入等方式,努力拓展防治经费筹资渠道,保障全域综合整治资金需求。 四、印发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与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何不同 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与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比有继承,也有创新,既承接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又在工作思路、整治模式、政策资金、工作体系上创新,全域综合整治更强调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性、主动性、科学性和协同性。 一是从整治范围看,从过去相对分散、“撒胡椒面”式的隐患点零星整治,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全域综合整治,对所有已发现隐患点,综合考虑规模大小、威胁对象、紧迫程度,全覆盖分类落实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 二是从推动路径看,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工作高位推动,由市委、市政府部署,确保了政策、目标、任务在县(市、区)层面的落地落实。 三是从整治措施看,充分运用“空天地”一体化的现代技术手段,更加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和科技防灾水平的提升。明确提出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整治思路,更加注重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着力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同时,切实改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居住发展条件。 四是从政策机制看,通过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整合政策资源、拓展筹资渠道,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健全完善工作责任落实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发挥行业部门协同性、联动性,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威胁5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如何开展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聚集,远离地质灾害威胁。对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原则上以搬为主,鼓励整体搬迁,消除隐患。我市大部分地区是丘区,相较于工程防治,采取避险搬迁一般来说是经济合理性最高,也是能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一劳永逸的重要举措,同时还能有效改善受威胁群众的居住发展条件。为提高群众搬迁积极性,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每户3.5万元,市、县配套补助3.5万元。同时,鼓励县(市、区)加大整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发挥聚合效应,对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搬迁举措,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动员,多做群众思想工作,鼓励受威胁群众早日搬离危险区,早日过上安稳日子,不断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往群众心里走、向深里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六、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全域综合整治如何实施 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基本属于民生和公益项目,不能产生资金收益,因此主要以一般债券支持为主。 一是省财政已同意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地方一般债券重点支持使用范畴,《三年行动计划》中也有相关表述,为县(市、区)筹划开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撑和依据。 二是使用一般债券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县(市、区)要根据既定目标任务,分解年度计划,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安排,适时优化调整本级一般债券支出结构和分配比例,于每年年初按项目入库方式,逐级申报新一年度的一般债券,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 三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启动和实施周期一般较长,县(市、区)要提前完成申报项目的勘查、设计、专家评审等前期工作,一般债券到位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和债券资金使用,确保按期完成规定建设任务,提高债券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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