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江市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

  一、出台背景

  基层供销社是在县级以下直接面向农民(居民)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为确保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基层供销社发展工作落到实处,结合中央、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中“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相关要求,学习泸县、犍为、叙州区等地基层供销社发展工作经验,制订出台了《内江市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

  二、出台意义

  《内江市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内江基层供销社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办好基层供销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内江市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六条措施》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县(市、区)、镇(街道)将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工作内容。

  (二)规范登记注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规范对基层供销社的登记注册,基层供销社可以注册名称为“××××专业合作社”,挂供销合作社牌子,体现基层供销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三)探索人员兼职。确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区)供销社可推荐机关干部兼任基层社负责人。

  (四)推进“三社”融合。鼓励建设新型基层社,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

  (五)加大支持力度。县(市、区)、镇(街道)支持基层供销社承接政府采购服务和便民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为基层供销社经营发展提供项目、财税等支持。

  (六)鼓励试点示范。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予以奖补;每两年开展全市优秀基层供销社评比工作,并对优秀基层供销社给予工作补贴。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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