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大足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防[2020]51号)和重庆市水旱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为做好大足区超标防御洪水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提高抵御洪涝灾害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了大足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二、适用范围

1、大足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适用于龙岗、棠香、龙滩子、双路、通桥、龙水,龙岗、棠香、龙水涉及河流为濑溪河、化龙溪;双桥涉及河流为太平河。

2、大足区窟窿河、淮远河重点场镇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适用于铁山镇(多宝片区、老场镇片区)、三驱镇、拾万镇、雍溪镇、万古镇石牛村。

三、洪水标准

1、龙岗、棠香、龙滩子、双路、通桥,铁山镇老场镇、多宝片区,三驱镇场镇,万古镇石牛村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为超标准洪水;

2、龙水镇、拾万镇、雍溪镇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为超标准洪水。

四、防御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旱救援抢险,统筹防汛预警信息发布,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和超标洪水防御及抢险工作等。

2、区应急局:负责全区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洪旱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洪旱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属有关单位防汛抗旱预案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查灾、核灾及灾害损失汇总上报工作等。

3、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以及防洪工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防洪工程、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水文站全天候监测,及时对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水工程调度、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汛技术支撑等。

4、区气象局:对影响汛情旱情的中长期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全区及重点区域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及时预报及滚动监测预报;向区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及时通报重要灾害天气信息等。

6、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大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施其责。

7、各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安全日常工作和突发洪涝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地区水利设施的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编制执行防汛预案及演练,组织群众转移和安置,统计、核实、上报灾情;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负责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及灾后救助工作。

(二)群众职责:

1、关注气象信息,发生险情时及时撤离;

2、熟悉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发生险情时要“跑得快、方向对”;

3、服从指挥,转移迅速,有条不紊。

五、防御方案

1、防汛准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开展防汛检查和隐患整治;组建抢险队伍,充实防汛物资,确保险情发生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

2、预测预警。区气象局负责对全区天气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做好天气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预报分析,区水利局加强水情监测,准确提供河道流速、流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灾情确定后通过大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并由区广播电视台、大足日报社、大足电信公司、大足移动公司、大足联通公司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宣传车等向社会公众公布防办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抗洪抢险。大足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城区抗洪抢险工作,保证重要水库、重要场镇和重要防护区的防洪安全;镇街防汛抗旱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防汛安全日常工作和突发洪涝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对于因洪水导致房屋倒塌或其他原因致使居民无住宿的,各街道首先动员受灾人员投亲靠友,其余人员根据防洪洪水方案所拟定的安置区及转移路线进行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各安置区内由区民政局牵头,妥善解决好灾民的住宿、吃饭、穿衣、喝水等基本生活问题;其他防汛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六、术语解释

1、防洪标准: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一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一般分为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等级别。

2、超标洪水:指超过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的洪水或超过区域设防标准的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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