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快速处理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区政府于2021年7月22日以大足府办发〔2021〕90 号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步废止《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88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2021年2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8号),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调整;因机构改革,区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88号)已有三年,需根据新预案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附则共6章。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制定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规定了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等内容。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规定了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规定了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终止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规定了善后处置、处置评估、事件调查、恢复重建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规定了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应急电源保障、资金保障等内容。
(七)附则。规定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大足府办发〔2021〕90号 | 原大足府办发〔2017〕88号 |
1 总则 | 1 总则 |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证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大足区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应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
1.5 事件分级 | 1.5 事件分级 |
1.5.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 50%以上。 (2)重庆市主网 6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 20%以上 50%以下。 (2)重庆市主网 30%以上 6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5.3 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 10%以上 20%以下。 (2)重庆市主网 15%以上 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负荷 150 兆瓦以上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减供负荷 60%以上,或 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庆市主网减供负荷 5%以上 10%以下。 (2)重庆市主网 10%以上 15%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负荷 150 兆瓦以上的区县减供负荷 40%以上 60%以下,或 50%以上 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负荷 150 兆瓦以下的区县减供负荷 40%以上,或 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市政府统一指挥应对;一般、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指挥部牵头应对,要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以及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注: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我区用电负荷在 150 兆瓦以上,按上述规定情形划分事件等级。 | 1.5.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属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大足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100%; (2)造成大足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100%。 1.5.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属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大足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80%以上100%以下者; (2)造成大足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80%以上100%以下者。 1.5.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属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大足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80%以下者; (2)造成大足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80%以下者。 1.5.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属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大足区电网负荷2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大足区电网负荷200兆瓦以下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2 组织指挥体系 | 2 组织指挥体系 |
2.1 指挥部 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办)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重庆市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统一领导、 组织、指导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决定对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等加强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 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庆市大足区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基础上,成立重庆市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电力恢复、社会稳定、应急保障、舆论引导、事件调查等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与其他区人民政府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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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专项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学救治、秩序维护、舆论引导、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8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收集现场情况,负责信息上报、情况通报,传达上级批示指示。 抢险救援组: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公安局、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和供电企业等参加。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救援工作;调拨救灾物资,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处置,防范次生事故等。 医学救治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对事发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提供医疗支持,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秩序维护组:区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参加。负责组织警力及有关人员设置警戒区,保护现场财产安全,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组织人员、车辆有序疏散,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舆论引导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参加。负责新闻报道和权威信息发布;收集舆情和社会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撰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 后勤保障组: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处置后勤保障,提供交通、电力、通信等应急支持;调度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 事故调查组: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国网区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负责勘查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评估,对事故发生原因、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善后处置组:事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置和社会稳定等。 | 2.2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各镇街协助,配合负责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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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成员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区委宣传部: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职责协调推进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负责牵头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 区公安局:负责公共场所人员紧急疏散、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镇街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供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需要和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在事件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组织抢修、恢复在事件中损坏的有关市政设施。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物资装备、群众疏散等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应急疏运。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村镇供水企业在事件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因洪涝灾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禽家畜受灾情况汇总评估、统计上报并提出救灾意见。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统计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商贸流通企业可能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伤员转送和医疗救护。 区应急局、经开区应急局:配合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向市应急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负责调拨救灾物资;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区林业局:负责对野生动物受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情况实施监测和处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对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处理,督促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食品药品变质或污染情况实施排查,并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处置。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理机构:落实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 国网区供电公司、国网双桥供电分公司:负责控制停电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 胜邦燃气公司、大足燃气公司:负责保障停电区域燃气供应。 渝大水务公司:负责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 电信大足分公司、移动大足分公司、联通大足分公司:负责停电区域通信保障。 重要电力用户: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 |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 2.3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
3.2.3 预警行动 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2)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理机构 | 3.2.3 预警行动 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2)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
4 应急响应 | 4 应急响应 |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市政府统一指挥应对。若国家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工作组,接受其统一领导。 |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时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按本级最高响应级别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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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社区显示屏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平台,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社区显示屏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平台,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
4.3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 4.3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
5 后期处置 | 5 后期处置 |
5.2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 5.2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
5.3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由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置建议。 | 5.3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置建议。 |
6 保障措施 | |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区经济信息委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区交通局要健全公路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区公安局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区经济信息委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区交委要健全公路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区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
7 附则 | 7 附则 |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88号)同时废止。 |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附件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指挥部职责 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应急办、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等部门和有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决定对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等加强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林业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安监局、经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品监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支队、国网区供电公司、华源天然气公司、渝大水务公司、电信大足分公司、移动大足分公司、联通大足分公司、双桥供电分公司、大足燃气公司、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等。 区政府应急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协调推进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牵头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意见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 区交委:负责应急物资装备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公路(含高速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区农委:负责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禽家畜受灾情况汇总评估、统计上报并提出救灾意见。 区商务局: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持市场基本稳定。 区公安局:负责公共场所人员紧急疏散、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区民政局:调拨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 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供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需要和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在事件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因洪涝灾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负责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水文水利资料。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 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 区林业局:负责对野生动物受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情况实施监测和处置。 区质监局:负责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处理,督促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区食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食品药品变质或污染情况实施排查,并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处置。 区气象局: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 区消防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国网区供电公司、双桥供电分公司:负责控制停电范围,保证电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 华源天然气公司、大足燃气公司:负责保障停电区域燃气供应。 渝大水务公司:负责配合区水务局做好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 电信大足分公司、移动大足分公司、联通大足分公司:负责停电区域通信保障。 重要电力用户: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配合做好所属区域应急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 |
四、《大足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大足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大足区经济信息委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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