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棚膜、地膜等各类农膜产品在农业产业上的应用已十分广泛。为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急需加快推进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出台依据。市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5月13日印发了《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9〕57号),从市级层面就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进行了规范。制定《秀山自治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从县级层面规范秀山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行为,明确职责、政策保障、强化监管、合规合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35条。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明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范围、原则、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及宣传培训方式等内容。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明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职能职责及分工。第三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共11条。主要明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选择确定方式、督导工作安排、管理、回收方式及规范要求、交售原则、基本条件、履行义务等。第四章“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监管责任分工。管理实行台账、月报制、季通报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第五章“资金政策支持”共5条。主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范围用途和各项优惠政策等。第六章“法律责任”共2条。主要规定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回收站点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犯罪处罚。第七章“附则”共1条。主要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二)核心举措
1.明确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职能职责及分工。
2.明确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选择确定方式、督导管理等。
3.明确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监管责任分工。
4.明确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政策支持、法律责任。
(三)适用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从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活动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企业和个人。
(四)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范农膜生产和销售行为,引导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废弃农膜:是指废弃农用地膜和农用棚膜,以及种子、肥料、饲料塑料包装袋,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聚乙烯滴灌管、水带等。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
根据2017年第26号国家标准公告,新修订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简称《农用地膜》)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厚度为0.010mm(﹢0.003mm,-0.002mm)的农用地膜。
加厚地膜: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
可降解地膜:生物全降解材料,无毒、无害、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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