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利津县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利津县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决战决胜阶段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集中行动成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利津县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

二、《检查方案》内容

《检查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检查内容

各室、中心法人代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责任压力落实传导至各部门,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

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整治。对施工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高处作业和机械安全使用以及用电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

(3)严格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4)高边坡、地下洞室、深基坑、围堰、爆破、起重设备、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燃料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的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

(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情况;

(6)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

(7)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

(8)水库蓄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

(9)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及检测资料情况。

检查过程坚持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在检查中,首先由各责任单位进行自检,找出自身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并结合实际作好整改准备。责任股室:建设服务中心、农水办公室

2、加强汛期安全监管

一是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总要求,有效夯实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责任体系,实现防汛责任落实全覆盖。二是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结合水利行业或区域实际,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理顺应急抢险救灾流程,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做好水利工程度汛准备。做好涉水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跨汛施工的要编制安全度汛方案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要全面推行工程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大各类防洪排涝工程安全监测及巡查,一旦出现问题,做到早报告、早抢修。责任股室: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

3、加强水利工程运营单位安全监管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制定自查方案,立即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生产、经营、储存、输送、建设等环节和设备、工艺流程,每个层级安全生产调度措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自查台账,现场能整改的要现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责任股室:水政办、水政监察大队、灌溉服务所

4、加强消防、防溺水措施监管

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类水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河流、水库、湖泊以及水利工程、农田建设项目的巡查力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责任股室:水政监察大队、灌溉服务所、建设中心、农水

(二)实施步骤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有关要求,按照自查阶段、全面整治阶段、总结提升阶段三个阶段,自6月份起到8月底,在水利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严肃监管纪律三项工作措施,组织督查组在全县水利行业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打好这次专项行动。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利津县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检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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